爾時,如來欲宣此義,而說偈言:
一切諸法相, 性空無不動,
是法於是時, 不於是時起。
法無有異時, 不於異時起,
法無動不動, 性空故寂滅。
性空寂滅時, 是法是時現,
離相故寂住, 寂住故不緣。
是諸緣起法, 是法緣不生,
因緣生滅無, 生滅性空寂。
緣性能所緣, 是緣本緣起,
故法起非緣, 緣無起亦爾。
因緣所生法, 是法是因緣,
因緣生滅相, 彼則無生滅。
彼如真實相, 本不於出沒,
諸法於是時, 自生於出沒。
是故極淨本, 本不因眾力,
即於後得處, 得彼於本得。
————《金刚三昧经》
一切諸法相, 性空無不動,
是法於是時, 不於是時起。
法無有異時, 不於異時起,
法無動不動, 性空故寂滅。
性空寂滅時, 是法是時現,
離相故寂住, 寂住故不緣。
是諸緣起法, 是法緣不生,
因緣生滅無, 生滅性空寂。
緣性能所緣, 是緣本緣起,
故法起非緣, 緣無起亦爾。
因緣所生法, 是法是因緣,
因緣生滅相, 彼則無生滅。
彼如真實相, 本不於出沒,
諸法於是時, 自生於出沒。
是故極淨本, 本不因眾力,
即於後得處, 得彼於本得。
————《金刚三昧经》
请问:佛经说:“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?”。 可是有些师兄却提倡努力学法,他们是不是犯了“法执”的错误? 〈三〉
如果究竟解脱了一切法,一切诸法于你而言皆是自在。
“一切法皆无自性,故一切法皆是佛法”。
学法修行是自在,不学法修行亦自在,何谈学法落于“法执”?
如果没有亲证,那就是“妄语”。
假如你站在湍急的水流边想要过河。
有一人告诉你:不需要舟船载你过河,因为此岸就是彼岸。
放弃舟船吧,否则你就是“船执”,就不是合格的行者。
假如你在荒野中迷路,望见远方有灯塔辉煌,深夜中指引你前进的方向。
此刻有人说:闭上眼睛吧,不要跟随灯塔光明指引。
因为迷失于觉悟不二,你追随灯塔就是”光执“,就绝非合格的修行者。
比如你手中扎了刺,想要找另一根刺,将手中的刺挑出来。
此时有人告诉你:放下你手中的刺吧,让扎进肉里面的刺继续留在肉里,因为身心皆是幻,生死无二性。
你若想要将手中的刺剔除,就犯了“刺执”,你就不配成为学佛人。
比如你眼睛上长了白内障,看不清世界了,想要医生动手术将疾病去除。
此刻有人阻止你:放弃做手术的意愿吧,瞎了与健康是一样的,本性自然清静并无瞎眼与明眼之分。
你若执着于手术,就犯了”手术执“,你就迷失了清醒本性。
如果究竟解脱了一切法,一切诸法于你而言皆是自在。
“一切法皆无自性,故一切法皆是佛法”。
学法修行是自在,不学法修行亦自在,何谈学法落于“法执”?
如果没有亲证,那就是“妄语”。
假如你站在湍急的水流边想要过河。
有一人告诉你:不需要舟船载你过河,因为此岸就是彼岸。
放弃舟船吧,否则你就是“船执”,就不是合格的行者。
假如你在荒野中迷路,望见远方有灯塔辉煌,深夜中指引你前进的方向。
此刻有人说:闭上眼睛吧,不要跟随灯塔光明指引。
因为迷失于觉悟不二,你追随灯塔就是”光执“,就绝非合格的修行者。
比如你手中扎了刺,想要找另一根刺,将手中的刺挑出来。
此时有人告诉你:放下你手中的刺吧,让扎进肉里面的刺继续留在肉里,因为身心皆是幻,生死无二性。
你若想要将手中的刺剔除,就犯了“刺执”,你就不配成为学佛人。
比如你眼睛上长了白内障,看不清世界了,想要医生动手术将疾病去除。
此刻有人阻止你:放弃做手术的意愿吧,瞎了与健康是一样的,本性自然清静并无瞎眼与明眼之分。
你若执着于手术,就犯了”手术执“,你就迷失了清醒本性。
永明延寿禅师:菩萨如何以一食悉供养十方诸佛及僧?
问曰:菩萨若以一食供养一佛及僧,尚是难事,何况十方如恒河沙等诸佛及僧?
答曰:供养功德,在心不在事也。若菩萨以一食大心,悉供养十方诸佛及僧,亦不以远近为碍,是故诸佛,皆见皆受。
是知但运一心,广大无际;功德智慧,二种庄严;六度万行,无不圆满。则知一毫空性,法界无差;一微尘中,具十方分。
是以法华会上,十方佛国,通为一土;分身共座,同证一乘。亦如《华严》教明:“此土说法,十刹咸然。”仰先圣之同归,令后学之坚信。偶斯教者,莫大良缘,如秉大炬以烛幽关,炳然见性;似驾迅航而渡深济,倏尔登真。故云一句染神,必当成佛;二字经耳,七世不沈。所利唯人,所约唯己。“百福殊相,同入无生;万善异流,俱会平等。”
今宗镜中,亦复如是:正直舍方便,但说无上道,一切诸法中,唯以等观入;若执方便,广辩诸乘,则失佛本怀,违于大旨。如《法王经》云:“若定根机,为小乘人说小乘法,为阐提人说阐提法,是断佛性,是灭佛身。是说法人,当历百千万劫,堕诸地狱。”何以故?众生之性,即是法性,从本已来无有增减,云何于中,分别药病?如是解者,即一切法,无非佛法矣。
——摘錄《宗镜录》卷第十三
问曰:菩萨若以一食供养一佛及僧,尚是难事,何况十方如恒河沙等诸佛及僧?
答曰:供养功德,在心不在事也。若菩萨以一食大心,悉供养十方诸佛及僧,亦不以远近为碍,是故诸佛,皆见皆受。
是知但运一心,广大无际;功德智慧,二种庄严;六度万行,无不圆满。则知一毫空性,法界无差;一微尘中,具十方分。
是以法华会上,十方佛国,通为一土;分身共座,同证一乘。亦如《华严》教明:“此土说法,十刹咸然。”仰先圣之同归,令后学之坚信。偶斯教者,莫大良缘,如秉大炬以烛幽关,炳然见性;似驾迅航而渡深济,倏尔登真。故云一句染神,必当成佛;二字经耳,七世不沈。所利唯人,所约唯己。“百福殊相,同入无生;万善异流,俱会平等。”
今宗镜中,亦复如是:正直舍方便,但说无上道,一切诸法中,唯以等观入;若执方便,广辩诸乘,则失佛本怀,违于大旨。如《法王经》云:“若定根机,为小乘人说小乘法,为阐提人说阐提法,是断佛性,是灭佛身。是说法人,当历百千万劫,堕诸地狱。”何以故?众生之性,即是法性,从本已来无有增减,云何于中,分别药病?如是解者,即一切法,无非佛法矣。
——摘錄《宗镜录》卷第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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