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基层动态# 女法官国际日 | 巾帼展风采 建功新时代 女法官先进事迹系列展播——沧州中院 刘晓莉
2021年4月28日,第75届联合国大会决议将每年3月10日确定为“女法官国际日”,今年3月10日是第一个“女法官国际日”。作为开展“女法官国际日”纪念活动重要内容之一,沧州女法官协会组织开展“巾帼展风采建功新时代”为主题的女法官先进事迹系列展播活动,大力宣传优秀女法官先进事迹,进一步弘扬女法官英模精神,展现新时代女法官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,激励法院女干警在审判执行岗位上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、美丽沧州贡献力量。
刘晓莉,女,中共党员,汉族,1976年出生,1998年6月入党,199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,本科学历。2000年4月分配至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,2008年12月份任中层副职,历任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、员额法官,现任专业审判团队负责人。
2019年被中国法院网评为优秀直播法官
2021年市级共产党员
刘晓莉同志自进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以来,在日常生活和平时的工作中,始终以“敬畏法律、维护公正、司法为民”为准则,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,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、无私奉献,以自己的实际行为践行着“人民法官为人民”的神圣使命,展示了新时期女法官“巾帼不让须眉”的亮丽风采,不断以实际行动诠释着敢为人先、挑战自我的优秀品质。
刘晓莉同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近二十年,办案经验丰富,业务能力突出,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000多件,参与合议案件7000多件,近年来办案数额均超过200件,尤其是2019年她个人共办结一、二审民事案件309件,在全省法院直播案件中排名第一,并被中国法院网评为优秀直播法官。她在办事中除了注重数量,更加注重质量,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,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。
作为一名党员法官,她始终坚持“金钱面前不动心、人情面前不动摇、权力面前不退缩”,在大刀阔斧开展工作的同时,自觉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,坚持做到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通过秉公执法,以实际行动塑造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,维护了法律的尊严,展示了新时期女法官的迷人风采和崇高境界,以自我的言行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。
2021年4月28日,第75届联合国大会决议将每年3月10日确定为“女法官国际日”,今年3月10日是第一个“女法官国际日”。作为开展“女法官国际日”纪念活动重要内容之一,沧州女法官协会组织开展“巾帼展风采建功新时代”为主题的女法官先进事迹系列展播活动,大力宣传优秀女法官先进事迹,进一步弘扬女法官英模精神,展现新时代女法官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,激励法院女干警在审判执行岗位上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、美丽沧州贡献力量。
刘晓莉,女,中共党员,汉族,1976年出生,1998年6月入党,199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,本科学历。2000年4月分配至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,2008年12月份任中层副职,历任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、员额法官,现任专业审判团队负责人。
2019年被中国法院网评为优秀直播法官
2021年市级共产党员
刘晓莉同志自进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以来,在日常生活和平时的工作中,始终以“敬畏法律、维护公正、司法为民”为准则,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,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、无私奉献,以自己的实际行为践行着“人民法官为人民”的神圣使命,展示了新时期女法官“巾帼不让须眉”的亮丽风采,不断以实际行动诠释着敢为人先、挑战自我的优秀品质。
刘晓莉同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近二十年,办案经验丰富,业务能力突出,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000多件,参与合议案件7000多件,近年来办案数额均超过200件,尤其是2019年她个人共办结一、二审民事案件309件,在全省法院直播案件中排名第一,并被中国法院网评为优秀直播法官。她在办事中除了注重数量,更加注重质量,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,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。
作为一名党员法官,她始终坚持“金钱面前不动心、人情面前不动摇、权力面前不退缩”,在大刀阔斧开展工作的同时,自觉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,坚持做到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通过秉公执法,以实际行动塑造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,维护了法律的尊严,展示了新时期女法官的迷人风采和崇高境界,以自我的言行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。
#基层动态# 亮点工作 | 孟村法院拓展司法服务 助力管道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
近日,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闫杰同志就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了“在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区域,探索设立服务特定区域、特色产业的专业化人民法庭,更好服务于辖区社会治理”的要求,孟村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,精心谋划,以辛店镇管道装备制造的特色产业为切入点,根据其管道装备制造企业集中的特点,以法官工作站和诉讼服务站为依托,不断拓展司法职能,延伸服务触角,在辛店镇打造特色司法服务“先锋”站。
为获得第一手材料,2月21日上午,孟村法院党组成员刘和群带队到辛店镇以“拓宽司法服务、助力管道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”为主题,召集企业代表、乡贤、诉前调解员等三十余人通过座谈的方式开展调研。在座谈会上,了解了企业数量、规模、产业发展前景及企业转型方面遇到的问题,探讨了规模以上企业疫情常态化情形下面临的司法困境,以及中小企业所需的司法服务方向及内容,面对面征询了各类企业在发展中的司法需求。
接下来,孟村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,对辛店镇的调解员开展公司法、合同法、劳动法等方面的专业培训,畅通企业法律需求的渠道;开设“法治门诊”,实现企业与法官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愿望。让特色司法服务站点真正实现服务本地特色、服务本地优势、服务本地民生。
近日,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闫杰同志就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了“在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区域,探索设立服务特定区域、特色产业的专业化人民法庭,更好服务于辖区社会治理”的要求,孟村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,精心谋划,以辛店镇管道装备制造的特色产业为切入点,根据其管道装备制造企业集中的特点,以法官工作站和诉讼服务站为依托,不断拓展司法职能,延伸服务触角,在辛店镇打造特色司法服务“先锋”站。
为获得第一手材料,2月21日上午,孟村法院党组成员刘和群带队到辛店镇以“拓宽司法服务、助力管道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”为主题,召集企业代表、乡贤、诉前调解员等三十余人通过座谈的方式开展调研。在座谈会上,了解了企业数量、规模、产业发展前景及企业转型方面遇到的问题,探讨了规模以上企业疫情常态化情形下面临的司法困境,以及中小企业所需的司法服务方向及内容,面对面征询了各类企业在发展中的司法需求。
接下来,孟村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,对辛店镇的调解员开展公司法、合同法、劳动法等方面的专业培训,畅通企业法律需求的渠道;开设“法治门诊”,实现企业与法官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愿望。让特色司法服务站点真正实现服务本地特色、服务本地优势、服务本地民生。
#基层动态# 示范创建•办实事 | 沧州中院积极开展民事、行政二审案件网上立案试点工作
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上诉立案的司法需求,切实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,进一步提升立案工作整体质效,沧州中院积极开展民事、行政二审案件网上立案试点工作。
即日起,当事人或者律师可登陆“河北移动微法院”微信小程序、河北电子法院(电子诉讼平台)或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多个渠道,足不出户实现二审案件网上立案。此外,沧州中院提供网上缴费服务,上诉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可通过接收缴费短信在线缴纳上诉费用。
以“河北移动微法院”为例,二审案件立案“选择法院”时选取“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”,“案件类型”选取“民事二审”或“行政二审”,随后点击“下一步”进行编辑上传,即可完成对应二审案件网上立案,沧州中院的工作人员会及时对提交的二审案件进行审核管理。
试点工作开展以来,中院立案庭高度重视,将其作为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的一项内容,第一时间将试点工作通知精神传达至各基层法院,要求各基层法院做好配合衔接,并安排专人负责二审案件网上立案审核工作。中院立案庭召集技术部门人员、集约送达人员协同演练,捋顺上诉立案审核流程,试点工作有序开展。
下一步,立案庭将根据试点工作实际,认真听取当事人及律师朋友的意见建议,总结好、运用好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,切实提高立案工作整体质效,推动为民办实事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上诉立案的司法需求,切实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,进一步提升立案工作整体质效,沧州中院积极开展民事、行政二审案件网上立案试点工作。
即日起,当事人或者律师可登陆“河北移动微法院”微信小程序、河北电子法院(电子诉讼平台)或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多个渠道,足不出户实现二审案件网上立案。此外,沧州中院提供网上缴费服务,上诉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可通过接收缴费短信在线缴纳上诉费用。
以“河北移动微法院”为例,二审案件立案“选择法院”时选取“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”,“案件类型”选取“民事二审”或“行政二审”,随后点击“下一步”进行编辑上传,即可完成对应二审案件网上立案,沧州中院的工作人员会及时对提交的二审案件进行审核管理。
试点工作开展以来,中院立案庭高度重视,将其作为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的一项内容,第一时间将试点工作通知精神传达至各基层法院,要求各基层法院做好配合衔接,并安排专人负责二审案件网上立案审核工作。中院立案庭召集技术部门人员、集约送达人员协同演练,捋顺上诉立案审核流程,试点工作有序开展。
下一步,立案庭将根据试点工作实际,认真听取当事人及律师朋友的意见建议,总结好、运用好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,切实提高立案工作整体质效,推动为民办实事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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